105-1學期博士班資格考申請注意事項

欲於105-1學期申請博士班資格考者,請自系網「法令規章」下載填寫資格考申請表與審查表。

【102學年度(含)以前入學者】,請檢附歷年成績單、英語檢定證明、演講卡、研討會心得三篇、讀書報告五篇、發表學術期刊論文二篇。
【102學年度以後入學者】,請檢附歷年成績單、演講卡、讀書報告五篇、發表學術期刊論文二篇。
請於2016-10-11(二)前送交系辦助教辦理。(以郵寄方式或委託他人送交申請文件者,務請電話確認系辦是否收到)

欲於當學期申請資格考與學位考試申請者,請一併於2016-10-11(二)前送交申請表至系辦,待資格考試審查通過,可再提出博士學位論文初審考試,通過論文初審考試後,可參加博士學位論文考試。